:您好,我是一名企业管理人员。在公司开办过程中,已办理完相关手续并获得营业执照,去银行开户仍然被要求供给居处产权证明等工商部分已核验过的资料;不仅如此,银行开完户后,去其他部分登记时又被要求供给居处产权证明等工商部分、银行都已核验过的资料(部分资料原件在办理过程中现已被收留,从而形成再次开资料证明的费事)。国家重复提出和着重简化企业批阅程序,都现已核验过的资料,为啥各部分还需要重复核验,希望能联网同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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